电影摄制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文艺表演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影视策划;会议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礼仪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;市场调查;经济贸易咨询;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、摄影器材;销售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文具用品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、五金交电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工艺美术品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文艺表演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